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

辅具政策

关于印发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基本型辅 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各地、州、市残联、民政局、卫生健康委、财政局、医保局、市 场监督管理局: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》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“十四五”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规》等文件精神, 进一步加强我区残疾人康复工作,切实为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 务辅助器具适配提供制度性保障,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,现将《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(试)》印发你们,请结合本地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
自治区残联        自治区民政厅

自治区卫健委    自治区财政厅

自治区医保局   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

2023年11月16日



附件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