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实施新修订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 器具适配补贴办法
- 日期:2020-03-23
- 来源: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

福建省残联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《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,2017年1月24日印发的《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》(闽残联康复〔2017〕9号)同时废止。
新修订的《实施办法》共24条,是福建省残联为持续开展精准康复服务,确保完成“十三五”残疾人康复任务目标,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省财政厅共同修订,目的是为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要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,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,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,通堵点、疏痛点、消盲点”、“集中全力做好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适应政策形势变化,进一步提高补贴制度的实施成效,提升辅具服务的质量,更大程度惠及福建省残疾人。